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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林尚立
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上海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设优质政府,确实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的重要政治保证。因此,有效落实此次党代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上海未来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征是权力来自人民,人民管理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民利益代表的执政党,作为人民委托的治理机构的政府,是代表人民运行国家权力,实践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承担者。在权力的舞台上,党和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保证党和政府真正掌握好权力、用好权力,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面对加快推进“四个率先”的历史使命,上海必须奋发图强,力争上游。要形成这样的发展干劲,并能够将这些努力付出转化为利民强国的发展成就,除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拼搏外,还需要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效作为,进而促使上下合力,共同建设,共同创造。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有效作为的关键,就是能否真正做到为民掌好权、为民用好权。做到了这一点,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就能同心同德,形成合力;就能实现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对于正在努力开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的上海来说,健康的政党、优质的政府和理性的市民,是最为宝贵的战略资源。三方聚合,能量无限,其中,党和政府运行权力的制度化、阳光化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实践表明,如何实现为民掌好权、用好权,既是观念和信仰问题,也是作风和制度问题。市第九次党代会在对社保资金案进行反思之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制度的重要性,因而决定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制度运行,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作为下一步上海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然而,制度化建设不是简单的制度确立和积累,更重要的是要全面确立制度权威和法治精神,从而让制度切实规范起来、有效运行起来。
制度虽然外在于人而存在,但其主体还是人。这个主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运行制度的主体,一般主要为行政司法权力的行使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府官员;二是监督制度运行的主体,即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推进权力运行的制度化,一方面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念、法治意识和制度观念的改进和提升;另一方面就是充分运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制,让人民的意志和当家作主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者不是各自独立,而是相辅相成。权力运行的透明规范,只有在阳光的照耀下才有意义。所以,权力的制度化运作必须与政治的民主化建设有机结合。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的尊重和认同,必须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有机结合。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纯洁的不仅是权力,更是一座城市的精神;提升的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治理能力,更能提升一座城市的综合实力。所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应成为上海城市的共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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