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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07全国人大政协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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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数以万计的质检机构,为何还会频频出现问题产品?一些知名品牌被评为免检产品,为何却仍存在质量问题?质检机构的质量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免检产品不等于不检查
丁瑜委员表示,我国免检制度并不合理,建议取消。丁瑜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无论大小,都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对部分企业施行免检,让它们游离于监管之外,这无疑给公众健康安全埋下隐患。陷入质量危机的亨氏、雀巢产品就是“免检产品”。
长期从事质检工作的王秦平委员表示,免检产品并不能免去国家检查。他解释道,过去行业和地方都拥有检测产品质量的权利。比如上海生产的产品,到了河南、贵州还要检查,轻工业生产的东西,机械部门还要检查。这样检查来检查去,而且每个检查都要收费,企业受不了。从2000年实施免检制度以来,免检产品只是免掉了过多过滥、不必要的检查,但免检产品不等于不检查,而且还要加大检查加强监督。
立法规范质检机构
大家都知道,质量好不好就看质检报告,但质检报告多了似乎也有问题,这边检测“不合格”,那边却又“合格”……如何规范质检行为?夏鸣代表建议,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检验法》。
据介绍,目前我国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活动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工业企业内设机构,主要开展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工作。这类机构几乎与我国规模生产企业的数量相等。另一类是社会设立的,接受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委托,出具公证数据检验报告、提供公众服务。这类机构全国有几万家。
“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我国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夏鸣表示,首先是机构低水平重复建设,技术能力较差。“苏丹红食品”全部指标都能检出的,全国仅有几家。其次,检验行为不规范。由于恶性竞争,很多机构低价低质提供检验服务,甚至出具虚假报告,参与企业不正当竞争,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样做,检验机构非但不能提供公正的结论,反而充当起不合格产品的‘保护伞’,损害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对此,夏鸣建议,对承担政府任务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对检验人员实行资格管理,以保证检验质量。他提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测、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建立独立权威质检机构
数万家质检机构,谁最权威?老百姓究竟相信谁的质检报告?
黄洁贞代表建议,建立一个以检测中心为主体,市场抽检和源头自检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媒体采访10个科学家可以得到8个不同结果!”陈君石委员认为,国内缺乏权威的食品安全鉴定机构,不准确的消息经过传播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被扩大化。国家只能有一个部门发布权威的食品安全消息,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有效体系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