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里,沪上一些家庭流行签订“亲子契约”:家长和孩子用书面约定的形式,规定及约束彼此间的责任、义务等。家庭教育专家认为,亲子契约是一种新鲜的家庭双向教育模式,在帮助孩子形成良好习惯的同时,也对家长自身提出了要求,值得提倡。
记者在一名初二学生(甲方)与其父母(乙方)签订的契约中看到:甲方每天完成学习任务,由乙方监督和检查;甲方不上网吧、不进游戏机房,乙方每周定时和甲方聊天,至少半小时以上;除甲方自己安排的课外活动,乙方每周要带甲方去图书馆或科技馆……也有部分家长对这种做法提出疑问:孩子对协议内容是否真正理解与接受?如果不履约,家长又作何处理?
他们认为,有了契约,似乎有章可循,但其将一切“规范化”,带给孩子一副冰冷面孔不说,一纸契约也不能解决家庭教育中的所有问题。
市教科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乐善耀教授指出,我们不应过于强调“契约”的
概念,而应将其看作一种家庭教育“艺术”。
教育界人士建议,“亲子契约”更适用于初中年龄段以上的孩子,内容应根据孩子的能力、性格等来制定。家长对孩子的承诺、许愿也应该言必行、行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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