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卞某通过互联网搭识了三名同性恋者,然后以披露他们的隐私相要挟,敲诈勒索财物。昨天,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判处卞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判决。
去年11月19日至12月7日,卞某伙同他人,通过互联网先后搭识同性恋者汤某、顾某及龚某。他先安排被害人洗澡,然后用手机短信通知同伙进入房内,拍下被害人裸照,再以向被害人亲属、单位公开其同性恋身份相要挟实施敲诈。
卞某等人分别从三名被害人处敲诈到现金470元、手机3部、金项链1根、金戒指1个及信用卡1张,并胁迫三名被害人写下14万元的欠条,扣下他们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物。卞某等人还用汤某的信用卡从自动取款机取款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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