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关于“一卡通”、加油卡的报道刊出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连日来,读者来电不断,对“卡”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市消保委昨天也表示,将对各种“卡”进行一次深入调查。
据悉,市消保委前天在向媒体表明市消保委态度的同时,也向交通卡发行公司通报了相关意见。昨天上午,交通卡发行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已与市消保委进行了沟通,并解释了交通卡成本构成和沉淀资金的用途。市消保委对该公司的积极态度表示认可,但同时表示,企业应该就此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市消保委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书面意见的内容进行分析判断,并就交通卡问题给予消费者答复。
针对接二连三的“卡”事件,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已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将对市面上各种消费卡进行深入调查。她表示,本次调查将包括交通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各种类型的预付型消费卡,从制作成本、余额情况、回收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如果发现“
霸王条款”现象,会对相关企业提出意见并告知消费者。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除了关注消费卡成本问题外,也不应忽视部分预存资金消费卡的使用范围和期限。例如,在市消保委收到的有关“卡”的投诉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一些小企业发出消费卡后突然“蒸发”的情况。因此,消费者面对各式各样的消费卡,应该充分了解它们的使用范围、期限等信息,并综合考虑发卡机构的信誉度,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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